深圳经济特区正式公布《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我国在数据领域的首部综合性地方立法,标志着我国数据治理和数据处理服务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该《条例》的出台,不仅为深圳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也对全国数据立法和实践具有重要的先行示范意义。
《条例》以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健康发展为核心,系统构建了数据权益保护、数据处理活动规范、数据安全管理以及数据跨境流动等关键制度。在数据处理服务方面,《条例》明确了数据处理者的定义与责任,要求其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数据安全。《条例》创新性地提出了“数据权益”概念,在强化个人信息保护的基础上,探索对市场主体合法形成的数据产品和服务给予财产性权益保护,旨在平衡数据开发利用与安全保护之间的关系,激发数据要素价值释放。
对于蓬勃发展的数据处理服务产业,《条例》设定了明确的规范框架。它要求提供数据处理服务的组织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履行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并对委托处理的数据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这为云计算、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训练等各类数据处理服务商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和责任红线,有助于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引导产业从粗放增长转向高质量、负责任的发展轨道。
《条例》还积极探索数据跨境流动便利机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推动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支持深圳融入全球数字经济合作。这为在深企业,特别是从事跨境业务和国际化数据处理服务的企业,提供了重要的制度支撑,有助于提升其国际竞争力。
《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的公布与实施,是我国应对数字化浪潮、构建数字规则体系的关键一步。它以综合性立法的形式,回应了数据确权难、流通难、保护难等现实挑战,为数据处理服务的合规运营与创新应用树立了“深圳标杆”。随着《条例》的落地施行,预计将有效规范数据处理活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潜力,驱动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数智”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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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01-13 07: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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